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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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命运的指引,就能幸福吗?

“我告诉过你,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跨骑在一匹刚驯服的棕色骏马背上,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甩着头,眼神里有着几分自负,颇有些得意地对着跨坐在栅栏上的老人说。

老人——其实也还不老——有着与马背上的男人极为雷同的轮廓。

“你是说过,但,小子,那跟你驯服这匹顽劣的马没什么关联,你只是运气和技术比别人好一些。起码你就不可能使时间倒流。”

马背上的男人没有立刻跃下马背,仍然坐在无鞍的马背上,让胯下刚驯服的马匹熟悉他的体重和气味。这是一匹年轻的种马,他前阵子才从育马场将它带回来。前任马主人因为它野性难驯,不得已只好卖了它。

而他却一眼相中这匹马的潜力,明知道有可能驯养失败却还是接受挑战地将马带了回来。

那是一个礼拜前的事。

直到今天、刚刚,他已经不知道从马背上摔下来多少次,也被牧场的工人和老头叨念得耳朵发痒,直说他买了一匹驽马。

他仰着头说:“让时间倒流要做什么?与其依恋过去,不如展望未来——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会跟你这样说。”

老人抽起烟斗。“如果时间可以回到过去,或许你现在就会过的比较舒服一点。”

马背上的男人大笑。“你的意思是,你宁愿我回去坐办公室,把这个烂摊子丢还给你?”

老人咧嘴道:“当然不是。但是你至少可以挽救你自己的婚姻。”

绕着栅栏行走的马儿突然停了下来,男人从马背翻下来。对着栅栏外其他围观的工人呼喊道:“阿德,替我拿我的马鞍过来。”他回过头,眉眼与坐在栅栏上的老人几乎齐高。“你听清楚了,阿叔,我的婚姻是一场灾难,我如果曾经挽救,我就是白痴。而我很高兴我没有那么做。”

利树宽咬着烟斗,吐出一口烟圈道:“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不会这样说了。有个家庭,对男人来说,总是好的。”

利海粟不同意地耸耸肩。“只有没结过婚的男人才会以为结了婚的世界是天堂。”阿叔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还打着光棍,才会认为有个家庭是件好事。然而回首自己那灾难似的婚姻,他倒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踏入婚姻的围城。

“所以你不会再婚喽?”老人挑起一双山一般的粗眉。

“我疯了吗?”利海粟嗤之大笑。

老人只是满意地勾起满是沧桑的嘴角。“是谁说的?天底下没有不可能的事?”

“那也得看我有没有那个心啊。”

牧场的年轻工人阿德适时拿来了马鞍。

利海粟接过马鞍,试着让这匹刚驯服的马适应马鞍的重量。他边低语安抚马儿,边替马匹上鞍。

一开始,马匹不适应突来的重量,移动着想把鞍具甩掉。利海粟只得全神贯注,没法再分神跟利树宽抬杠。

他轻轻地吹哨,渐渐地,等马儿重新被安抚下来后,才再次尝试放上鞍具。

牧工们在一旁看着,喳呼道:“这匹马扭扭捏捏,像个妞一样,老板,你确定它是一匹种马吗?”

利海粟上好了马鞍,接着调整好鞍带。“当然,我亲自挑选的,绝对是一匹非常有种的马。”笑声自他的喉咙涌了上来。一群大男人之间略带腥羶的笑话和笑声也肆无忌惮地传遍了整座山谷。

利家牧场,位在苗栗山区的一座山谷,与国家森林保护区比邻相接。

邻近的土地除了这片牧场以外,还有一小块地方属於一家小型旅馆所有。

而翻过山脊后,还有另外一座牧场。规模甚至比利家的牧场还要大。

那家旅馆的位置刚好就卡在两家牧场中间,成了分隔点。而地势梢高的旅馆也是这一带视野最好的地方。这证明当初买下那块土地兴建旅馆的罗家人就算不懂风水,也的确有一点生意头脑。

男人们的肆意谈笑,让这匹刚驯服的马显得有些焦躁不安。非得驯服它的人不断低声安慰不可。

“嘿,给这匹娘儿们样的马取个名字吧,老板。”牧工们鼓噪道。

利海粟握着马缰将马牵出栅栏。抚了抚马鬃,笑道:“我去试试它的速度先,如果速度很快,就叫闪电快,如果跑得不怎么样,嘿,就叫乌龟慢,如何?”是啦,很没创意,可他就是没有取名字的天份。

许是不想被叫做“乌龟慢”,当利海粟翻上马背后,这匹还没有命名的马立刻像闪电一样地飙了出去。

不过,最后这匹马的名字还是不叫闪电快。

谢天谢地。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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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海粟放任马匹疾驰了好一会儿,才渐渐缓下速度。

他一向喜爱迎风奔驰的感觉。

每当他骑马奔驰风中时,总能感觉到体内沸腾的血液为那份自由而呼喊。

也许便是这种呼唤,才会让他在商场上纵横了十年后,放弃一切,再度回到最初的这个地方来。

这山谷,是年少时的他迫不及待想要摆脱的地方。

那时他嫌牧场的生活缺乏刺激、工作太过无趣,他甚至有些憎恨起这块彷佛缚住了他的双脚,使他无法尽情奔驰的地方。

因此大学一毕业,他便急着逃离这里,不顾家人的反对到城市去寻找自己的新天地以及新的生活。

接着他结婚了。却也在过了一年短暂的婚姻生活后,闪电离婚。

然而他还是没有回到这里,城市里对他这个乡下小子来说似乎具有某种难以抵抗的吸引力。

若要他具体一点来形容,他会说那就像是飞蛾扑火。

他是蛾,陌生的新生活则是火。

那段日子里,夜夜笙歌,充满刺激与冒险的城市生活令他着迷。

进出股市和国际期货市场的买卖让他日进斗金。

赚钱变成太容易的一件事,很快地,他拥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

而这家公司又替他带来了大量的收益。他的银行存款增加的速度更是他从来都无法想像的。

然而那样的生命型态却让他无法真正地感到满足。

都会里,太多的刺激,渐渐麻痹他的知觉。

彷佛在内心深处,无论他怎么努力,就是缺乏了某种他无法得到的东西。

仅是小小的一块空虚,却辐射出了巨大的阴影。

他开始在梦里被阴影追赶。

为了不被那阴影吞噬,他便更努力地想赚更多的钱。

然而他的存款愈多,那片阴影却变得愈大。

当阴影终於大到足以吞噬他,他从梦中惊醒过来,满身是汗,身边躺着单身酒吧钓回来的陌生女郎。

那个时候他的脑袋空白了许久。

而充满血丝的眼睛和因为喝酒过量而颤抖的手指则警告他,他的生活已经变得太过糜烂,并且失去了意义。

打发走那个陌生女郎之后,他自我嫌弃到了极点。

再接着,他接到一通家乡的电话,才知道父亲留下来给他的牧场因为营运不善,面临被银行拍卖的窘境。

幼年时候,牧场生活的种种情景像是老电影一般在他脑海里格放。

他看见自己赤着脚在草原上纵情地奔驰。

他看见他第一匹拥有的白色小马载着他,直直要奔向雨后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