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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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瑞斯·卫希布洛特是一个驼子,驼得很凶,身材比一张桌子高不了多少。她今年41岁,但是她从不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一身衣服,好像六七十岁的老太婆,在她那层层重叠的灰色发卷上面顶着一顶软女帽,帽上的绿飘带一直垂到那狭窄的孩子似的肩膀上。除了一支有她母亲肖像彩绘的鹅蛋形大胸针之外,她那寒酸的黑色的外衣上,从来没佩带过任何别的装饰品。

这位身材矮小的卫希布洛特小姐,长着一对聪明锐利的棕色眼睛,鼻子微微勾着,薄薄的嘴唇紧闭起来的时候,流露出坚决果断的神情……她那整个短小的躯干和一抬手一投足,都带着一股力量,看起来虽然未免可笑,却能引起人们的敬畏。这一点恐怕大部分也要归功於她说话的方式。她说话时,下巴急遽地前后掣动着,头也随着迅速点动着,以助声势。她说话从不夹杂方言,咬字清晰、正确,竭力把每一个字音念得顿挫有节。可是母音字她却故意念得有些夸张,例如「波特」她读作「包特」或者甚至「巴特」,又例如她叫自己那只老爱狂吠的小狗「巴比」,而不叫「包比」。有时她对一个寄宿生说:「孩子,不要这样傻②!」一边说一边屈着食指在桌子上梆梆地敲了两下,她给人一种印象,彷佛这是一件确切不移的事似的;如果那个法国人包频内小姐喝咖啡时糖放的太多了,卫希布洛特小姐总是眼睛望着天花板,一只手的手指在桌布上弹着,念念叨叨地说:「要是我,就把糖罐子都搬来!」说得包频内小姐的脸蛋瞬时发红。

小的时候——天哪——小时候她的身体该是如何细小啊——苔瑞斯·卫希布洛特管自己叫「塞色密」,她至今仍旧保留着这个名字,让那些最好、最用功的学生,通学的也好,寄宿的也好,这样叫她。「叫我‘塞色密’吧,孩子,」她第一天就这样对冬妮·布登勃鲁克说,又在她的额头上啧地吻了一下……「我喜欢人这样叫我。」她还有一个姐姐,凯泰尔逊太太,名字却叫耐利。

凯泰尔逊太太已经有48岁光景了。丈夫死后,一文资财也没留下,她就在妹妹这儿定居下来,住在楼上一个单间小屋子里,和学生们同桌吃饭。她的穿着和妹妹一样,相形之下,身材却显得高大异常。她的细瘦的手腕上总戴着一副毛线腕套。她没作过教师,不懂得什么威严,她生性就是与人无争,一团和气的。如果卫希布洛特的哪个学生闯了祸,总是天真地大笑起来,笑得那么厉害,甚至连声音都岔了,弄得后来塞色密不得不拍着桌子厉声地喊一声「耐利」——她喊「耐利」的声音听起来好像「纳利」——,这时凯泰尔逊太太才被震慑住,收住了笑声。

凯泰尔逊太太像个小孩似地挨妹妹的骂,处处不敢违拗她的妹妹。事实是,塞色密从心坎中瞧不起她这位姐姐。苔瑞斯·卫希布洛特读的书很多,几乎可以说是个博学的女人。她有自己的幼稚的信念,有自己坚定的宗教信仰,她相信目前这种艰辛枯燥的生活将来有一天会得到补偿。为了保持这些信念,她煞有介事地不断挣扎奋斗。而凯泰尔逊太太却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心地非常单纯。「我的好耐利!」塞色密说,「天啊,她简直是个孩子,她从来没有过矛盾,没有过冲突,她总是很快活……」在她这些话背后流露着轻蔑,也流露着嫉妒;这是塞色密性格上的缺点,虽然这个缺点也是可以原谅的。

这所坐落在城郊的红砖房子,四周环绕着整理得异常整齐的花园,地基很高,底层主要被教室和食堂占去,楼上和顶楼作为卧室。卫希布洛特小姐的学生数目不多,因为这儿只收年纪比较大的寄宿生。学生在内,一共只有高年级三班。此外塞色密招收学生也很严格,只收那些一致公认的显贵家庭的女儿……冬妮·布登勃鲁克就受到很亲切的欢迎,我们刚才已经说过,晚餐席上,苔瑞斯甚至破例做了一种红色的混合甜酒——「必舍芙」。这种酒要凉着喝,调制这种酒是她的拿手……「还要一点儿必舍芙吗?」她亲切地点着头劝道……这句话那么能刺激人的食慾,谁听了也不会拒绝。

卫希布洛特小姐坐在长餐桌的上首,身下垫着两个沙发垫,精神奕奕地瞧着大家用饭,没有一处她照顾不到的;她尽力把自己的一副佝偻的小身躯坐得笔挺,不时警告地敲着桌子,喊「纳利」和「巴比」,或者狠狠地盯包颇内小姐一眼,当后者露出自己的意图,想把所有的牛肉冻据为己有的时候。冬妮分配到的座位是在另外两个寄宿生中间:一面是阿姆嘉德·封·席令,一个梅克伦堡地主的女儿,头发淡黄、体格健壮。另一面是盖尔达·阿尔诺德迁,她的家住在阿姆斯特丹,是一个秀丽的、有自己独特美的姑娘。她生来一头浓重的深红色头发,两个棕色眼睛靠得很近,面庞白嫩、漂亮、略微带着一些骄傲。坐在冬妮对面的是一个哓舌的法国姑娘,她长得像一个黑人,戴着一对大金耳环。桌子下首坐着一个干瘪的英国姑娘,嘴上还挂着苦笑——布朗小姐,她也住在这里。

有了塞色密调制的必舍芙酒,大家很快地就熟起来了。包频内小姐昨天晚上又作恶梦了,她说……啊,多可怕啊!她一作恶梦就喊:「救命,救命啊!强盗,强盗!」把大家都从床上惊起来了。接着又谈起来,原来盖尔达·阿尔诺德逊不是像别人似的弹钢琴,而是拉提琴,她爸爸——她母亲已经过世了——答应送给她一具真正由斯特拉狄瓦利③制的提琴。冬妮缺乏音乐才能,圣玛利教堂唱的是什么赞美诗,她都分辨不出来……噢,阿姆斯特丹的新教堂的管风琴有Voxhumana——人的声音——那声音多么雄壮!——阿姆嘉德·封·席令又谈起她家里养的牛来。

这个阿姆嘉德从第一次碰面就留给冬妮一个很深刻的印象。她是冬妮接触到的第一个贵族出身的女儿。能以封·席令作姓,这是多么大的福气啊!冬妮的父母有城里最漂亮的房子,祖父母也都是最显赫的人物;可是他们也只不过简单地姓「布登勃鲁克」,姓「克罗格」而已,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这位高贵的莱勃瑞西特·克罗格的外孙女对於阿姆嘉德的贵族血统崇拜得五体投地。她常常暗自思忖,这个富丽堂皇的「封」字加在自己头上该适合得多了——因为阿姆嘉德,我的老天,一点也不知道珍视她这种好运道。她梳着一条粗辫子,两个蓝眼珠泛着和善的光辉,说话时一口梅克伦堡口音,她整天跑东跑西,就是一点儿也不想想这个问题。看上去她一点也不高贵,她从不夸耀她的高贵门第,事实上,她根本不懂得高贵是怎么回事。「高贵」这一个词根深蒂固地留在冬妮的小脑袋里,她一心认为盖尔达·阿尔诺德逊倒是担当得起这个字。

盖尔达和众人有一点不同,她身上有一股独特的异国风调;她不顾塞色密的责难,总喜欢把自己秀丽的红头发梳成一副特别触目的式样,此外,很多人认为她拉提琴也很「蠢」——这儿应该说明一下,「蠢」这个字是一个很厉害的贬抑之词。尽管如此,大多数女孩子还是同意冬妮的意见,认为盖尔逊·阿尔谐德逊是一个高贵的女孩子。不论是她那——以她的年纪而论——发育得丰满的体态,不论是从她的举动,或者她的零用物品,都表示出她的高贵出身。以她的零用物品为例吧,她有一套从巴黎买来的象牙化装用具,冬妮特别赏识这东西的价值。因为冬妮自己家中就有各种各样物品是她父母和祖父母从巴黎买回来的,这些东西都是很值钱的。

这三个女孩子很快地就结成了一个小圈子。她们三个不但是同班,而且一同住在楼上一间最大的寝室里。十点钟以后,到了安歇的时候,一边脱衣服,一边闲聊天,这是多么有趣,多么惬意的时候啊!当然,只能压低声音,因为隔壁的包频内小姐已经作起强盗的噩梦来了。和她同住的是小伊娃·尤威尔斯。伊娃是汉堡人,父亲是一个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现在住在慕尼黑。

带条的棕色窗帘已经放下来了,桌上点着一盏红灯罩的矮灯,屋子里散荡着一股淡淡的紫罗兰味和新浆洗的衣服味。一种充满了慵倦、懒散、梦幻的幽静舒适的情绪笼罩住几个女孩子。

「我的天?」阿姆嘉德说,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脱了一半,正坐在自己的床沿上,「诺伊曼博士的口才多么好!他一进教室,往讲台桌上一站就滔滔不绝地谈起拉辛来……」

「他的额头很高,很美。」盖尔达说,她正在两扇窗户中间的一面镜子前面借着烛光梳头。

「可不是啊!」阿姆嘉德赶忙应声说。

「你开头谈他,只不过为了听到这句话,阿姆嘉德,你一直用你那双蓝眼睛盯着他,倒好像……」

「你爱上他了吧?」冬妮问道,「我的鞋带解不开了,盖尔达,你帮我一下……这样!好了!你爱上他了吗,阿姆嘉德?跟他结婚吧;你们俩挺相配,他将来会到高等学校去当教授。」

「天哪,你们俩真讨厌。我一点也不爱他。我一定不跟教员结婚,我要嫁一个……」

「一个贵族吗?」冬妮手里的袜子不知不觉地落下来,她沉思地望着阿姆嘉德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