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1 我与史岱尔庄的因缘

话说曾经喧腾一时、沸沸扬扬的「史岱尔庄谋杀案」,如今风波终究已算平息,但是监於本案丑名远播如影随形,於是我的好友白罗和史岱尔庄家族不断督促我写下事件的始末,以正视听。我们相信唯有如此,才能一举粉碎那些挥之不去的蜚言流语。

首先简单说明一下我与该案的因缘背景。

那时正逢战争时期,我因为在前线负了伤,遂被当成伤兵遣送返乡,住进一家阴沉晦暗的疗养院休养了好几个月;出院之后,军方又慨然给了我一个月的假期,这一时让我有些烦恼,因为我一直没有什么亲近的亲戚及朋友,着实不知道该怎么打发这段假期。这时我碰巧遇到了旧识约翰.凯文帝斯。我小时候常到他们位於埃塞克斯的老家史岱尔庄小住,但这几年我已很少碰见他;真正说来,我与他也并不怎么熟悉,因为他整整大我有十五岁。不过,眼前的他几乎看不出来是个四十五岁的人。

我们聊到了以前,话匣子打开就滔滔不绝,最后约翰干脆邀我到史岱尔庄去度假。

「我妈妈很多年没见到你了,她看到你一定很高兴。」

「她老人家还好吧?」我问。

「好得很。我猜你应该听说过她又结婚了吧?」

我真怕我的惊讶表现得太明显了。就我记得,凯文帝斯夫人嫁给凯文帝斯先生时,他丧妻又带着两个小孩;她则岁近中年,风华依旧,仍然颇具姿色。屈指算算,她现在起码也有七十岁了。在我的印象之中,她总是精力充沛,霸气十足,算得上是慈善事业及社交界的名人,她很喜欢举办义卖会,也乐於扮演慈善天使的角色,是个十分慷慨且拥有万贯家财的女人。

凯文帝斯先生再婚后不久,就买下史岱尔庄当作他们的乡村别墅。他凡事都听太座的主张,以至於到了临终前,还将这座宅院和大部分财产留给她养老,没有公平兼顾两个儿子的需求。所幸她对两个小孩一向包容有加,而凯文帝斯先生再婚时孩子还小,所以他们也一直当她是亲生母亲般对待。

约翰的弟弟名叫劳伦斯,他心思细腻,举止优雅,原本通过了医师特考,不过很快就决定弃医从文,回乡全心做他的作家梦,只可惜几年下来,他的诗文一直没有获得成功的回响。

至於约翰,他曾经当了一阵子律师,但最后仍选择回到乡下做个比较合他本性的大少爷。他两年前才结婚,带着妻子一起住在史岱尔庄。我刻薄地暗忖着,他一直很希望母亲能再多给他一些生活费,以便存够了钱自己买栋房子自立门户。只是凯文帝斯老夫人一向喜欢自个儿拿主张,也希望别人照她的规矩行事,而在这件事情上,她尤其占有优势;很简单,因为经济大权就落在她手上。

约翰注意到我听到他母亲再婚时那份惊讶,他苦笑了一下。

「跟一个没用的浑小子!」他愤愤不平地说:「我告诉你,海斯汀,自从他来了以后,我们日子就不好过了,像是伊薇……你还记得伊薇吗?」

「没有印象。」

「噢,她大概是在更晚之后才来的。她是我妈的听差兼玩伴,管些拉拉杂杂的事,是个很不错的人。老伊薇,年纪不轻了,长相也平平,不过,可强悍得很。」

「你刚才正要说……」

「噢,对,那个家伙。也不知道他打哪里冒出来的,就说自己是伊薇的什么远房表亲,不过伊薇对这层关系好像也不太愿意承认;反正他全然是个外人,谁都看得出来。他啊,满脸黑糟糟的胡子,一双靴子一年四季穿在脚上,可是母亲也不知怎么了,和他一见如故,而且留他下来做秘书;你知道的,她主办的社团、协会最少也有上百个。」我了解地点点头。他继续说道,「当然罗,战争开始后,这些社团的数目恐怕快突破一千个了,难怪这家伙派得上用场。不过三个月前,她突然向大家宣布她和阿福烈德已经订婚了,那时大家几乎当场厥倒。他起码比她小二十岁呀!这摆明就是冲着她的钱来的。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她一向独断独行,而且婚也结了。」

「碰到这种事情也真难为你们了。」

「难为?简直就是恨透了!」

就这样,三天后我搭火车到了圣玛莉史岱尔车站,这是一个小车站,孤立在翠林绿野中的荒郊小路,不仅看来突兀,而且也不知其为何存在。火车到站的时候,约翰.凯文帝斯已在月台上等候多时了,他领我穿出车站,坐上他的汽车。

「看到没有,车子只剩一两滴油了,」他说道:「这就是我母亲爱办活动的结果。」

圣玛莉史岱尔村离火车站大约有两公里远,史岱尔庄则在火车站另一边一公里处。七月初的气候温暖宜人,平静无风,车窗外埃塞克斯平原一望无际,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苍茫而宁静;很难相信,不远处,战火正在如火如荼蔓延着,我觉得自己仿如迷路了一般闯入另一个世界。当史岱尔庄的大门出现在我们眼前时,约翰对我说道:

「海斯汀,我担心你可能会嫌我们这里太安静了。」

「老朋友,我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安静。」

「哦,如果你想过一阵悠哉悠哉的日子,那在这里你会很快活。我一星期有两天到自卫队接受训练,其余时间则在农场帮忙做些杂事;我的太太每天固定到农场工作,清晨五点闻鸡即起,从挤牛奶开始,一直忙到正午才休息。大体上说,如果没有那个阿福烈德.英格沙普的话,我们的生活是十分惬意的。」说着,约翰突然停下车来看了看手表,「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去接辛西亚。大概来不及了,她应该已经离开医院了。」

「辛西亚?是你的太太吗?」

「才不是呢!辛西亚受我母亲监护。她母亲和我母亲以前是同学,嫁了一个混蛋律师,后来他骑马摔死了,辛西亚从此变成孤儿,生活陷入绝境,还好母亲即时伸出援手,接她到我们家里长住,算起来前前后后也快两年了。她目前在红十字会医院上班,在七公里外的泰敏斯特。」

约翰话一说完,我们也刚好抵达那栋美丽壮观的老宅院。这时花圃前正蹲着一位女士,身着厚呢斜纹长裙,看到我们走近,马上站起身来。

「哈罗,伊薇,这位就是我们负伤的勇士。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海斯汀先生,这是何沃德小姐。」

何沃德小姐热情握住我的双手,用力使劲得几乎要弄痛我的手。她的眼睛十分湛蓝,嵌在那张日晒焦红的脸庞上,令人印象深刻;她年纪大概在四十上下,看来很有活力,体型高大健壮,套在厚皮靴里的那双大脚板,也不遑多让。接下来,我很快就发现她说话的风格有如打电报般简洁明了。

「野草窜的比烧房子快,除都除不完,哪天把你都理了。要小心!」

「有机会的话我很乐意帮点忙。」我回答。

「话别说太早,也不要说这种话,希望你待会儿要记住。」

「伊薇,你也太愤世嫉俗了吧,」约翰笑着说:「今天在哪里喝下午茶?在室内还是到屋外?」

「屋外。天气这么好,关在室内做啥?」

「那一道来吧,你今天整理花圃的时间也够久了,已经『物超所值』啦,过来吃点东西吧。」

「既然如此,」何沃德小姐脱下工作手套:「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她带着我们绕过房子,来到一棵硕大的枫树之下,这时下午茶已在树荫下摆设妥当了,我看到席中有个人从藤椅中站起来,向前几步迎向我们。

「这是我太太,海斯汀。」约翰说。

我永远无忘记第一眼见到玛莉.凯文帝斯的印象。高䠷修长的身形从闪耀的阳光中走过来,纯色琥珀的眼眸,像是余热犹存的红炭火熠熠生采,散发出我所见过最迷炫的眼神;然而她的态度却非常冷静自持,给人感觉像是狂野的精灵寄居於文明教养的躯壳之中。这些景象须臾之间就蚀刻在我的脑中,永难忘怀。

她用简单几句话向我表示欢迎,声音低沉而清晰。我坐进一张藤椅之中,万分庆幸自己答应了约翰这个邀约。凯文帝斯太太帮我倒了些茶,她不多话,这让我愈发着迷於她的魅力。懂得聆听的人总是能启人谈兴,我开始妙语如珠地描述疗养院里的趣事,除了借机吹捧自己外,更是为了取悦女主人──约翰虽然是个不错的人,但绝对不是个口才便给的健谈者。说着说着,一股熟悉的声音从身后的法式落地窗内传来。

「阿福烈德,喝完茶后就给公主陛下写封信好不好?我明天也会亲自写一封信给泰敏斯特夫人……还是先等公主回信再说?如果公主不能来学校,那庆祝活动第一天就请泰敏斯特女伯爵担任主客,第二天再请科斯比女士来主持,接着就轮到伯爵夫人。」

只听一位男子低声咕哝了几句,然后英格沙普女士的声音突然放大了起来:

「好吧,就这么办,下午茶之后再说吧。你设想得真周到,亲爱的阿福烈德。」

落地窗更拉开了些,一位姿采雍容的银发贵妇,气派十足地朝着草坪走过来,后面跟着一位男士,必恭必敬地不敢造次。

英格沙普夫人亲切地和我打招呼,热切之情溢於言表。

「这么多年之后还能再见到你,太令人高兴了,海斯汀先生!阿福烈德,亲爱的,逼是海斯汀先生;海斯汀先生,他是我丈夫。」

看她口中三句不离一次「阿福烈德,亲爱的」,我的好奇之心油然而起。这人看起来果然非常异类,蓄留着一脸浓须,其长其黑是我至今所仅见,鼻梁上又夹着一副金框眼镜,表情带着不自然的淡漠──像他这样的外表,放在戏剧舞台上看或许还比较顺眼,一旦到了真实人间,反而显得格格不入。难怪约翰不喜欢他。他举起木头般冷硬的手握住我,用那副浑厚而矫情的声音说道:

「海斯汀先生,幸会幸会!」说完他就转过去对着他的妻子说:「亲爱的艾蜜莉,那个椅垫好像有点受潮了。」

她洋溢着幸福之情看着他,他则体贴备至地替她换好坐垫。没想到这个精明的老姜,也会迷失在盲目的爱情之中。

因为英格沙普先生的加入,现场众人立即反射出一股紧张而隐隐欲出的敌意,尤其是何沃德小姐,她对他的憎恶简直是骨肉尽露,全家彷佛只有英格沙普夫人察觉不到任何异状。年纪的增长似乎无损於她的口才,她滔滔不绝地畅谈着由她主办而且即将揭幕的慈善义卖会,偶而无法确定一些像是日期、时间等的小问题时,才会停下来询问她的先生,他专注、倾心而听的神情则始终如一。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不过我对他已有一种根深柢固的嫌恶感──我可是一向自诩自己的第一印象绝对经得起考验。

而后,英格沙普夫人转身面向伊薇.何沃德小姐,交代她处理一些信件,英格沙普先生则用他精心养练的声音对我说:

「你是职业军人吗,海斯汀先生?」

「不是,战前我在劳埃德保险公司做事。」

「战争结束以后还会回去继续工作吗?」

「或许吧,回去重操旧业或是重起炉灶都可以。」

玛莉.凯文帝斯向前一倾,加入我们的谈话。

「如果只考虑兴趣,你会想做什么?」

「嗯,视情况而定吧。」

「你难道没有什么私人的嗜好吗?」玛莉继续追问:「告诉我,你对什么事情着迷?每个人都有偏爱的兴趣嘛,而且天南地北无奇不有。」

「说了你一定会笑我。」

她笑了:

「也许会,也许不会。」

「好吧!我一直对当侦探很有兴趣。」

「哦,是真枪实弹的警察?还是小说中的福尔摩斯?」

「噢,当然是福尔摩斯!说真的,侦探工作对我有无比的吸引力,有一次我在比利时遇到一位非常有名的侦探,就是他激起了我的热情。他是个绝妙透顶的小个头,时常强调侦探工作无非是讲究方法、条理。我的理论认知都是从他那里打下基础的,当然罗,我自己也加上了一些创新的见解。总而言之,他是个好玩的矮男人,虽然过於重视外表,但是脑筋绝对一流。」

「我自己也很喜欢侦探小说,」阿沃德小姐接口说:「不过很多小说都在胡说八道,凶手不到最后一章绝不现身,只求结局出人意外。要说真实的犯罪,其实一眼就瞧得出端倪了。」

「但是有许多案件到今天仍然无法破案啊。」我反驳她的看法。

「我不是指警察,而是相关人等、受害者家属,他们可不是好骗的,他们心里有数。」

「也就是说,」我兴趣来了,「假设你卷进了一宗犯罪案件,比方说谋杀案好了,你立刻就能够找出凶手罗?」

「当然没问题,虽然未必有机会在律师面前作证,但我一定会知道是谁。只要他从我面前走过,我用鼻子就闻得出来。」

「你怎么知道是他,说不定是『她』呀?」我点示道。

「可能,不过谋杀是种暴力犯罪,男性做案的可能性较高。」

「下毒就不一定,」凯文帝斯夫人干净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昨天包斯坦医生才在说,一般医务人员对罕见毒物大都认识不深,不知道有多少的下毒案件根本没被察觉。」

「说这么恐怖的事情干什么!」英格沙普夫人插口抗议:「好像死亡就在身边似的。咦,那不是辛西亚吗?」

只见一个身着医疗服装的年轻女子,踏着轻盈的步伐快速穿过草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