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A到好尪 卫小游 3860 字 6天前

第二章 (二)

我并非好奇,只是不懂。

爱情究竟是不是一种游戏?

如果连男女间的爱情都是尔虞我诈,各所需的把戏,那么红尘之中还有什么是真的,得一辈子等待?

「他呀」李明玉娇羞地笑了:「秋,你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欣赏跟喜欢是两码子事。」她训我。

「或许吧。」我无法反驳,一点点余地都没有。

我不认同李明玉的爱情,但并不否定她这个人,这与她所谓欣赏不等於喜欢的类推方式或许有异曲同工之妙。

「来C大么久,没见过这个人,不晓得是不是学校里的老师?看穿着,不像学生,而且全身充满男人的气息,好有男人味哦。」李明玉一副标准的花痴模佯。

难怪刚才她看到傻眼。我在心里偷偷地想。

「喂,上次那个小陈似乎对你挺有好感的。」

「哦。」哪个小陈?李明玉的话带了点好奇刺探的成分,我偏不让她得逞。「怎么了吗?问这个?」

「嗯……也没有啦。」我瞧她低下了头,怔思着:「秋,你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标准是什么?」

「多金,英俊潇洒,而且只爱我一个。」我不假思索便道。

「就这样?」李明玉的问话里有怀疑的成分。也许是觉得我开出来的条件太拜金,太肤浅而今人不屑。但现实中,往往在选择婚姻时,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拥有这些条件?

爱情与面包之间,总是后者较为实际。浪漫爱情,无法成为感官所能实质接触的物体。所谓幸福,仍旧得建在铜臭上,困顿潦倒的环境里蕴育不出童话一般的爱情。

是虚荣又怎么样?

我们都在作茧自缚。

「就这样?哦不!他还要比我高这么多……差不多这样。」我伸手比拟出一个比我发顶出约莫二十公分左右的角度。我不能接受个子比我矮小的情人。对於只有一六三高度的我而言,这应不是一项太苛刻的条件,毕竟今日台湾人营养充沛,应该不难找。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显然不信我的话。

我笑着把问题丢还给她:「你说呢?怎么,打算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半开玩笑地道。

「如果你要的话。」

「好啊!」我的爽快让她讶异得合不胧嘴;「我觉得你男朋友满符合我的条件的,瞧他常常请吃饭。」

「啊!秋对不起,不能陪你去上药了,差点忘了我和大方今天有约,我先走一步喽,不好意思,下回请你吃东西,拜拜!」抛下一串话,李明玉飞奔也似地走了。

大力是她现任男友。

我瞧她奔过去,占有性地挽住他一条胳臂,两个人朝我挥挥手,然后一同走出我的视线。

唉!我真是个坏女孩。哈!

李明玉是个典型重色轻友的例证——超典型。

结果,我独自上保健室消毒上药。

那护士不懂得怜香惜王,虽说不奢求什么「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定IMPOSSIBLE的事情,她只要别「同性相斥」我就阿弥陀佛了。

可是她笨手笨脚,光抆个双氧水就痛得我哀哀叫——我当然没那么失态——那蚁一般的痛痒感确实不怎么好受。

我皱着眉:「护士小姐,如栗你能轻一点,我会更感谢你。」我对那护士提出一个好建议让我少受点折磨,她也少被我诅咒几回。

认识我深一点的人都知道,我讨厌无终结的冤冤相报。

但她不但不领我的情,反而赏了我一记卫生眼尤其对方还是个妈妈,五公分厚的粉都掩盖不了她前额,眼角被岁月的火车辗过的深痕。

我不该这么恶毒:「修修摩诃修,修修,萨婆诃。」我低声诵祷着,这是净业真言。

别笑我的思想迂腐,在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末,仍旧存有许多科学无法解开的谜,我不是信教的人,但是我相信上天的存在,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推导着宇宙万事万物的循环。

到柜台要了些纱布药品,我一拐一拐地拐回宿舍去。高中时代的护理实习足够我应付这些小麻烦且绰绰有余。

大概也只有这种情况,我才会晓得感恩。

女人,果真还是「同性相斥」的居多。

受不了昭君猛烈的挖角攻势,上个礼拜我正式举白旗无条件投降。

「你有一张利嘴,适合当推销宝贝。」这场拉锯战不公平,对手太洞悉我的弱点,害我连反败为胜的机会都相当渺茫。

「不管,记得下礼拜二晚上七点社团教室见,我会在那儿恭候大驾。」昭君摆明不买我的帐,这一说,形同宣告死刑。

「昭君,一碗红豆牛奶冰。」我不死心的贿赂她放过我。

「天有点冷了,吃冰不好。」这句话是否代表了有某种程度的转圜余地。

「红豆汤圆热的。」我当机立断。

「嗯……」

「再加一豌豆话。」我赶紧再加筹码。

「好,成交。」昭君大喝一声。

「真的。」我喜出望外,然而我忽略了人性本有的狡诈。

「之前的承诺就算了。」就等这句话来免我死刑,可惜我马上又被打进无期徒刑的深渊里。

昭君说:「没关系,反正长路漫漫,我多的是时间来说服你。」

她笑的好甜好腻,我便是那湿翅的蜂,陷入蜜一般的陷阱,抽不出身。

这样的结果让我得到了一个教训,贿赂只会让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个礼拜后,我乖乖的自动到国乐社报到。怕昭君骂我,我还特地提早十分钟。

可是,此刻我蹲在社团门前,抖瑟着身躯,呼吸夜里冰凉的空气。

教室里有人在弹奏琵琶,我不好意思打扰。

不是昭君,我从门上的玻璃音乐辨识出弹奏者的身形,是个男的。他正弹着「春江花月夜」的曲目。

啊,春江潮水连海平,张若虚的这一首诗是我的最爱。

这是什么心态!我陶醉在如泣如诉的弦音里,希望不要终曲。可是廊外空荡,冷风刺骨,冻得我几乎想大喊救命,而暖屋内琵琶手依然未有收弦的打算,兴致似乎正当头,教我怎好入内打断人家的雅兴。

「哈啾!」我忍不住打了声喷嚏。

咦?简直是来受罪的,好冷。可怜身上衣着单薄,心忧未见君来。

我忍不住又想打喷嚏,赶紧掏出面纸备用:「哈啾!」

门豁然被打开了,我用面纸捂着口鼻,有点讶异的看着站在玄关下的人。他手里还抱着琵琶,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不过他那双眼睛倒很漂亮,水水的,可惜结冰了。

可是我不懂他为何要用那种捉贼的眼光看我?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厌恶不对等的地位,我缓缓站起来,这一站才知道这实在是个失策,刚刚蹲太久了,脚好麻。我皱着眉头想活动活动筋骨,帮助血液循环,偏偏昭君这个时候才到。

「嗨,小秋,对不起我冲到了。」昭君在走廊那端遥喊着。

「你好意思。」我低声嘟哝道。

「啊,社长你也在,怎么都站在门外吹风?」

那男的闻言,淡漠的扫了我一眼,抱着琵琶走进室内,原来他是社长。

「走啊,发什么呆?」

昭君从后面推了我一把,害我一个踉跄,差点旧伤未癒,新伤又起。

「我脚麻,走不动。」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等待酸麻过去。

「唉,小秋你坐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我跟你介绍。」

昭君拉住我的手腕将我拖离椅子,敢情我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

可惜我的脚仍是麻,硬要脚踩在地板上,好生难过。我清楚的感觉到从脚底到大腿不断的在颤抖。

「社长,她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杜秋凉,中文系,对国乐很感兴趣,一直嚷嚷着要加入我们社团。」

我蓦地抬起头,忘了脚麻这回事,我不懂昭君为什么要这样:「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