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十四

我们在吉卜赛庄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对这幢房屋并没有找到另外的名字,头天晚上,我们头脑里就打定了主意叫它「吉卜赛庄」。

「我们叫它是吉卜赛庄,」爱丽说:「就是要亮亮相!就像是一种挑战,你以为呢?这是我们的山庄,甚么吉卜赛人的警告,见它的大头鬼吧。」

第二天,她又恢复了快快活活的本性,我们马上也就忙着住进来,也对附近和邻居有了认识。爱丽和我走到那吉卜赛老太婆住的农舍那里去,我觉得如果发现她在菜园里挖地,那就会是件好事情。以前爱丽仅仅只见过她一次,就是她道出我们命运的时候。假使爱丽见到她,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太婆──在挖马铃薯……可是我们却没有见到她。农舍门关上了,我问邻居她是不是死了,邻居却摇摇头。

「她一定是走了,」她说道:「你知道吗,她时常出门。说实在的,她是吉卜赛人呀。那也就是为甚么她不能待在家里的原因;她晃晃荡荡出去,又会回来。」她拍拍额头:「在那里并不对劲儿。」

不久她又说了,要掩饰住好奇心,「你们是从那上面新房子里来的,是吗?在山顶上刚刚盖的那一幢。」

「不错,」我说:「我们昨天晚上搬进去了。」

「那房子看起来好漂亮,」她说:「在盖的时候,我们大家都望着那里;那地方原来是阴沉沉的树,现在看到了这么一幢房子,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她怯生生向爱丽说道:「你是美国小姐,是不?我们都听说来着。」

「是呀,」爱丽说:「我是美国人……或者说,以前是美国人;不过我现在嫁给英国人,所以我也是英国人了。」

「你们到这里来,是要在这儿定居下来过日子,不是吗?」

我们说已经住下来了。

「这个,我敢保险不错,希望你们喜欢这地方。」她说话的声音很可疑。

「我们为甚么会不喜欢嘛?」

「呵,那上面寂寞些,你们知道吗,人一向都不喜欢住在好多树木中间孤孤单单的地方呀。」

「吉卜赛庄,」爱丽说。

「呵,你也知道当地的名称,是吗?可是原来在那里的宅子叫做『古堡』呢,我也不知道为甚么,那里甚么堡也没有,至少当我到这里时就没有了。」

「我想『古堡』是个傻兮兮的名称,」爱丽说:「我想我们以后会叫它做『吉卜赛庄』。」

「如果这么叫,我们一定得告诉邮局这回事,」我说:「否则我们就接不到甚么信了。」

「不,我想不会吧。」

「不过我一想到这点,」我说:「爱丽,这件事要紧吗?如果我们甚么信都收不到,那不是要妙得多吗?」

「那也许会搞得天下大乱吧,」爱丽说:「我们甚至连账单都收不到了。」

「那这个主意更精采了。」我说。

「不,才不呢,」爱丽说:「法院的执达员就会登堂入室,在里面安营紮寨了。再怎么说,接不到一封信,我可不乐意,我要听听葛莉娜的消息呢。」

「别提葛莉娜了,」我说:「我们继续踏勘踏勘吧。」

所以我们踏勘了京斯顿区,这是处漂亮的乡间,店面里的老百姓人都很好,这地方没有半点儿邪门。我们家中的佣人并不怎么喜欢那里,但是我们马上就作了安排,在他们下班后,由雇用的汽车,载了他们到最近的海滨市镇上去。他们对这幢宅第的地点并不怎么热心,但使他们烦恼的倒不是迷信。我向爱丽指出说,没有一个人能说,这幢房屋刚刚建好就有鬼魂作祟。

「不会,」爱丽也同意:「那倒不是由於房子,这幢房子一点儿错失也没有,而是房子外面,是穿过树林中那条急弯盘旋的公路,以及那一片有点儿阴森森的树林,也就是那个老太婆站在那里,使我吓了一大跳的地方。」

「好吧,到明年,」我说:「我们也许砍伐掉这些树木,种一大片杜鹃花,或者像那一类的东西。」

我们继续定下许多计画来。

葛莉娜来过,在我们家渡过一个周末。她对这幢房屋很热心,对我们所有这些摆设、设备、油画、以及房屋的色调都称赞了一番,她真是非常老於世故。渡过周末,她说可不能再打搅蜜月新婚的人了,再说,她自己还得上班呀。

爱丽乐於引着她看房屋,我也看得出爱丽是多么喜欢她。我竭力使自己的行为举止很通人情、非常愉快。但是葛莉娜回伦敦去,我可十分高兴,因为她待在这里,使得我很紧张。

我们在那里住了两个星期,当地老百姓也接受了我们,和「天老爷」也交上了朋友。有天下午他来拜访我们,那时我们两个人正在争执,要在甚么地方设一个花坛时,我们那位神色正正派派──而在我看起来略略有点儿做作──的佣人,从屋子里出来,宣告说费少校到了客厅里。就在这时,我悄悄儿向爱丽说了一声:「天老爷!」爱丽便问我这是甚么意思。

「这个,当地人都那样儿叫他呀。」我说。

我们进了屋子,费少校就在那里了。他是一个很愉快而形容不出的一个人,快到六十岁了吧,穿着乡下服装,看起来不怎么体面,白头发在当中秃了顶,短短翘翘的胡须。他先道歉说他太太不能一同前来拜访我们,据他说,他太太是个残废似的。他就坐下和我们聊起来;他所说的事情,没有半件儿出色、或者特别使人发生兴趣;却有一种诀窍,使别人觉得自自在在。他对很多谈话的题目,都是点到为止;他并不问任何直接的问题,可是我们特别感觉有兴趣的事,立刻进入了他的脑袋;他向我谈的是赛马,同爱丽聊的是经营花园,在这片土壤上,种甚么东西会长得好;他去过美国一两次,他发现虽然爱丽对赛马并不怎么留意,却很喜欢骑;便告诉她,如果她要骑马,可以穿过松林,从一条特别的小径中走过,出林便是好大一片荒野,可以好好飞驰疾跃一番。然后我们又谈到这幢房屋,以及关於「吉卜赛庄」的许多故事。

「我看你们知道本地的名称嘛,」他说:「料想对本地所有迷信也都知道了吧。」

「吉卜赛人的警告多得不得了,」我说:「太多太多了,大部分都是那个黎老太太。」

「呵,老天,」费少校说:「可怜的老爱瑟,她很烦人,是吗?」

「她这个人颠三倒四吗?」我问道。

「她喜欢把事情说出来时,倒是不见得;多多少少我对她要负点责任,是我让她住在那户农舍里的,」他说:「并不是因为她的感激,我喜欢老的事物,虽然有时候她可能很讨厌。」

「算命吗?」

「不,并不特别指的是算命。为甚么,她算过你们的命了吗?」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称它是命,」爱丽说:「毋宁说是一种警告,反对我们到这里来。」

「在我来说,那可怪了,」费少校相当挺的眉毛上扬:「通常她算命都是好话说尽:有个俊俏的外地人啦,结婚的钟声啦,六个子女啦,一大堆的财产啦,钱啦,全都在你手里,漂亮的小姐,」倒是没料到,他学起那个吉卜赛人的哼哼唧唧声音来了。「我还是小孩时,吉卜赛人时常在这里结营,」他说:「我想自己就喜欢上他们了,当然,尽管他们是一批贼骨头:但我总是一心向着他们;只要你不指望他们守法纪,他们倒是不错的。我在学生时代,吃过好多碗吉卜赛的炖肉呢。我觉得我们家欠了黎老太太一点情,我弟弟小时,她救过他的命,他那时候在结冰的池塘上走过时,落进水里,她把他捞了出来。」

我做了个笨呵呵的动作,把一个玻璃菸灰缸碰出了桌子,砸了个粉碎。

我把碎玻璃片捡了起来,费少校也帮我的忙。

「我想黎老太太绝不会害人,说实在的,」爱丽说道:「我那时吓得要死,实在太傻了。」

「吓了一跳,是吗?」他眉毛又向上扬起来,「就有那么坏,是吗?」

「我并不以为她当时吓了一跳,」我快快说道:「黎老太太那么说几乎更像是威胁,而不是警告。」

「威胁?」他说道,声音中显得难以置信。

「这个,在我那时听起来有那种味道;后来我们搬进来,头天晚上就发生了事故。」

我把石头从窗户砸进来的事告诉他。

「我只怕是最近有好多的不良少年胡行,」他说:「虽则这一带附近并不太多──我们这里还不像有些地方那么恶劣;但依然发生了这件事,说起来真万分抱歉,」他望着爱丽:「万分抱歉让你受惊了,做这件事的家伙真是畜牲,尤其是在你们搬来的头一晚上。」

「呵,现在我总算是克服了,」爱丽说:「只不过,只不过在那以后不久,另外发生了一件事。」

我告诉他,有天早晨我们下山来,发现一把刀子穿过一只死鸟,还有一张纸,写着潦潦草草似通非通的字:「如果你们知道,为了自己的好,就滚开这里。」

这时,费少校的神色真正生气了,他说:「你们应该早把这件事向警方报案呀。」

「我们并不要那么做,」我说:「那么一来,只有使得那个人更可能攻击我们。」

「这个,像这种事早就应该加以阻止,」费少校说,一下子他变成了县长。「否则的话,你知道吗,那些人就会继续干这种事。我以为,这种事可能是开玩笑,只是……只是这件事有点儿超出了开玩笑的范围。下作……恶毒……这不是,」他说,倒有点是向他自己说话:「不是这一带的人,出於妒嫉而反对你们的事,我的意思是,这种嫉妒反对你们中随便哪一个人。」

「没错,」我说:「这不可能是那种事,因为在地方上来说,我们两个都是外地人。」

「让我来调查看看。」费少校说。

他站起身来一面要走,一面四下里看看。

「你们知道吗,」他说:「我喜欢你们这幢房子,原来我以为不会喜欢,我是个老八股,人家常常喊我是老古板,喜欢的是旧房子旧建筑。我并不喜欢全国遍地冒起来的工厂,全部是火柴盒,大盒子,蜜蜂窝似的。我喜欢有装饰、有格调的建筑,但我喜欢这幢房子。我认为,它很单纯,却又非常现代:具有本身的形态和光彩。从这里望出去,就可以见到很多东西──这个和以前所见的大不相同。有意思,非常有意思。谁设计的?一个英国建筑师还是外国人?」

我把桑托尼的情形告诉他。

「唔,」他说:「想起来了,我在甚么地方看过关於他的文字,是在『房屋与花园』上吗?有照片,还有其他东西。」

我说此人饶有名气。

「那么,我很想有天见见,却又不知道该向他说些甚么,我不是个艺术家哩。」

然后他要求我们定那么一天去他家,同他们夫妇吃个便饭。

「你们就会见到,会多么爱我的房子。」他说。

「是幢古屋吧?我想。」我说。

「一七二零年盖的,好朝代,原来的房屋在伊丽莎白时代,大约在一七○○年光景烧掉了,就在原地盖了户新的。」

「那么,你们一直就住在这里了?」我说,并不是指他个人,当然啦,不过他也懂。

「不错,自从伊丽莎白时代起,我们就一直住在这儿,有时候发达,有时候蹭蹬,家道中落时就把土地卖掉,兴旺时又把土地买回来;能让你们两个人去看看,我会很高兴。」他说道,望着爱丽,含笑又加上一句︰「我知道,美国人都喜欢古厝,很可能你是不怎么往上想的一个吧。」他向我说道。

「我可不会装模作样,说自己懂得很多陈年旧物。」我说。

他沉着地走了出去,在他的汽车里,有一只长耳狗在等着他。这辆破旧的老车,漆都剥落了,不过我知道在世界上这一带地方,他依然是「天老爷」。好了,他已经在我们身上盖了许可的大印了。我看得出来,他喜欢爱丽;却很不愿意认为他也喜欢我。虽则我注意到他不时用监定的眼光射过来,就像他对从前没见过的甚么东西,作了迅速确实的判断。

我回到客厅时,爱丽正小心翼翼地把碎玻璃捡回字纸篓里。

「破了真可惜,」她说得很惋惜,「我喜欢这个菸灰缸。」

「我们还可以再买到一个同样的,」我说:「现代的产品嘛。」

「我知道!是甚么把你吓着了,美克?」

我想了一下。

「老费所说的话,让我想到在小时候出过的一件事,学校里我有个同学,两个人逃学出去,到本地一个水塘里去溜冰,冰还载不起我们,可是我们那时候都蠢得像小毛驴一样。他就溜了过去,到有人把他捞出来时已经淹死了。」

「好恐怖。」

「不错,我都完全忘记了这件事,直到老费提到他弟弟的那回事。」

「我喜欢这个人,美克,你呢?」

「喜欢,非常喜欢,不知道他太太为人如何。」